1. 貸款對象:年滿25歲以上至55足歲,具償還能力且無不良票債信紀錄之連鎖加盟店負責人或代表人。 2. 貸款用途:創業金或營運週轉金。 3. 貸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創業金核貸金額最高以實際所需資金百分之七十為限。如為無擔保放款,則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4. 貸款利率:4%?15%〈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5. 貸款期限:最長5年,惟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案件貸款期限最長得為7年。 6.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7. 擔保: (1) 凡符合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條件者,得依規定送請保證。 (2) 應徵取本行認可之連帶保證人1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徵連帶保證人: A. 提供足額擔保者。 B. 貸款金額在50萬元以內,且送農業信用基金保證信用良好者。 C. 貸款金額扣除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成數範圍內之金額後,其餘額在50萬元以內,且店舖屬自有及信用良好者。 8. 應備文件: (1) 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 最近一年所得或其他財力證明文件影本及加盟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等。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範例以4%?15%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3,100?3,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4.43%?15.49% 註: (1)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 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1年1月10日。 (4)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