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年滿20-6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信用正常 還款方式: 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
貸款期限: 新車:24~60期 中古車/融資車:24~48期 專案期間: 至2012年12月31日止(以本行完成收件程序之日
期間 | 新車利率 | 中古車/融資車 | 第1~3期 | 1.67%起(I*+0.29%),機動計息 | 1.67%起(I*+0.29%),機動計息 | 第4~12期 | 2.67%起(I*+1.29%),機動計息 | 4.07%起(I*+2.69%),機動計息 | 第13期起 | 3.67%起(I*+2.29%),機動計息 | 5.67%起(I*+4.29%),機動計息 |
貸款利率: I*= 本行定儲利率指數Ⅱ(季調整) [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公告:『定儲利率指數Ⅱ』為1.38%]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貸款金額: 40萬 貸款期間: 5年 貸款利率:1.67%?5.67%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4,100元 / 筆
注意事項:
(1)本廣告所列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11年9月21日。請注意,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4) 本專案搭配「限制提前清償期間」兩年,於撥款後二年內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本金時,本行將按未償還本金金額之2%~8%酌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5) 本行保留核貸與否及修改、變更、停止本專案期限及內容之權利。本行有權視申請人信用狀況及市場情況等,決定是否核貸、個人之利率條件、核貸額度及貸款期間。」 (6) 定儲利率指數Ⅱ調整頻率及方式:調整日期為每年之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及12月21日(如調整日遇假日,以次一營業日為調整日),每三個月調整一次,採樣日期為調整日當月11至17日之平均利率為基準,時間以中央銀行當日公告資訊為準。指數以小數點以下第二位為準,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 [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公告:『定儲利率指數Ⅱ』為1.38%]
(7)上揭內容僅摘要本行汽車貸款之部分條件,詳細約定以新加坡商星展銀行汽車貸款申請書及車輛動產抵押擔保契約書為準。詳情請洽本行服務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