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鼎理財情報 - 保戶資料變更 記得主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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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02:40:57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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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投保完,再次和保險公司聯絡時,很可能已經是有理賠需求的時候。第一金人壽表示,如果基本資料有變更,只有保戶自己最清楚,若保險期間有換工作、聯絡方式或受益人等情況,都應主動、即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契約變更,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受益人的資料不完整或未更新,可能影響到保險金領取。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舉例,小明的爸爸投保終身壽險並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小明為受益人。由於投保時小明年紀還小,受益人聯絡方式勾選「同要保人」,等於要保書只有留下小明爸爸的聯絡方式。

 

多年後,小明爸爸已更換地址及手機號碼,小明上大學也搬出去住了,假設發生保險事故,因為要保人及受益人的聯絡方式都不適用,就會出現保險公司聯絡不到受益人的窘境;小明如果沒有主動聯絡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可能就會找不到受益人。

 

第一金人壽並表示,民眾投保時,常見的受益人填法為「法定繼承人」。如果要將身故保險金留給特定對象,建議直接指定受益人。

 

林元輝舉例,小李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小李由姑姑扶養長大,出社會後投保第一張壽險保單,想將身故保險金留給姑姑,受益人欄位直接填寫姑姑的名字。

 

只要保險事故還沒發生,在被保險人也簽名同意的情況下,要保人隨時可以申請變更受益人。假設小李結婚了,壽險保單受益人想增加老婆小美,由於受益人不只一位,小李可以利用順位或比率的方式預先分配,例如:姑姑50%、小美50%,避免日後糾紛。

參考資料來源網址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52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