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鼎名詞解釋 - 拒絕往來
.拒絕往來 回富鼎首頁
一年內發生存款不足退票,未經辦理清償註記達三張,票據交換所即通報其為拒絕往來戶。拒絕往來期間一律為三年,需拒絕往來期間屆滿,或於屆滿前對於構成拒絕往來及以後發生的全部退票,皆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者,均得申請恢復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