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貸1200萬 | 最長期限10年 | 年息為1.95% |
服務特色 | 為協助青年勇於創業,增加中小企業競爭力,所推出的低利創業資金,讓有志青年都能闖出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 |
適用對象 | 1. 20~45歲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退伍或持有免役證明 2. 申請者與配偶信用狀況必須正常,不得經營其他事業或在其他事業 任職,故兼任其他事業負責人及股東需辦理變更 3. 申請者須是設立未滿五年公司或行號之負責人或股東 4. 立案未滿5年之幼稚園、托兒所、補習班、兒童課後托育中心、老 人養護中心負責人或持有開業證書未滿5年建築、會計事務所負責人 |
貸款額度 | 每人貸款額度上限100萬,每一事業體貸款上限300萬,如有提供擔保品每人貸款額度上限400萬,每一事業貸款上限1200萬 |
還款方式 | 無擔保:最長可分6年,第一年可只繳利息,後5年本利攤還 有擔保:最長可分10年,前三年可只繳利息,後7年本利攤還 |
貸款利率 | 青年創業貸款因為政府有利息補助,經100年5月3日修正為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1.95%) |
檢附資料 | 青年創業計畫書 個人徵信資料 所創事業之證件及股東名冊 保證人相關財力資料,如係合夥組織應另檢送合夥契約書,夫妻若 共同創業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請 |
相關事項 | 三年內有拒絕往來、呆帳、逾催或半年內有強制停卡者無法申請,但若已清償者則視個人情況辦理。 ●以上推薦之銀行核發金額與利率依個人條件有所不同 |